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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辦法 2023-08-29
及其他機關、社會組織、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支持符合法定條件的社會組織對污染環境、破壞生態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依法提起環境公益訴訟。 ? 第五章 附 ?則 ? 第三十七條?本辦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,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的《昆明市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辦法》(昆明市人民政府第89號令)同時廢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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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安全生產條例 2023-01-12
(2022年11月1日昆明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22年11月30日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批準)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,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,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,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,結合本市實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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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 2022-11-18
完整內容見附件: 附件1:市場監管總局等五部門關于印發《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實施細則》的通知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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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2022-11-17
業務函電和其他資料; (四)查封、扣押與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有關的財物; (五)查詢涉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經營者的銀行賬戶。 采取前款規定的措施,應當向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,并經批準。采取前款第四項、第五項規定的措施,應當向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監督檢查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,并經批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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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(2022修正) 2022-11-17
2007年8月30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通過 根據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〉的決定》修正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,保護市場公平競爭,提高經濟運行效率,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,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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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云南省委關于加強九大高原湖泊監督檢查的意見 2022-09-14
中共云南省委關于 加強九大高原湖泊監督檢查的意見 (2022年7月4日)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及省委、省政府工作要求,積極推進解決九大高原湖泊監督檢查覆蓋范圍不全面、發現問題不夠精準、問題清單重復派發、基層迎檢任務重等問題,整合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工作的監督力量,健全九大高原湖泊保護治理監督體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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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(2020修訂) 2022-05-31
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、圖表、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。 第三條 堅持中國共產黨對檔案工作的領導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檔案工作,把檔案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,將檔案事業發展經費列入政府預算,確保檔案事業發展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。 第四條 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、分級管理的原則,維護檔案完整與安全,便于社會各方面的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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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市黨政群網站及新媒體信息發布管理辦法 2022-05-30
名稱簡潔、直觀、規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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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訪工作條例 2022-05-20
(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 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布)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,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,保持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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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2022-01-30
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 (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) ?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機構和人員 第三章 形式和范圍 第四章 程序和實施 第五章 保障和監督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?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促進法律援助工作,保障公民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保障法律正確實施,維護社會公平正義,制定本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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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 2021-11-08
同時應該看到,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結構性、根源性、趨勢性壓力總體上尚未根本緩解,重點區域、重點行業污染問題仍然突出,實現碳達峰、碳中和任務艱巨,生態環境保護任重道遠。為進一步加強生態環境保護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現提出如下意見。 一、總體要求 (一)指導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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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021-02-10
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目 錄 序言 第一章 總綱 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三章 國家機構 第一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二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第三節 國務院 第四節 中央軍事委員會 第五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 第六節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 第七節 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第四章 國旗、國歌、國徽、首都 序 言 中國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家之一。中國各族人民共同創造了光輝燦爛的文化,具有光榮的革命傳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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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 2020-09-03
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守國家秘密,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,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,制定本法。 第二條 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,依照法定程序確定,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。 第三條 國家秘密受法律保護。 一切國家機關、武裝力量、政黨、社會團體、企業事業單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國家秘密的義務。 任何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行為,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。 第四條 保守國家秘密的工作(以下簡稱保密工作),實行積極防范、突出重點、依法管理的方針,既確保國家秘密安全,又便利信息資源合理利用。 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,應當依法公開。 第五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??h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。 第六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(以下簡稱機關、單位)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。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范圍內,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。 第七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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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(2020版) 2020-07-16
(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2004年12月29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〉等七部法律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 根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《關于修改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〉等十二部法律的決定》第三次修正 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第二次修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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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創建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促進條例 2020-05-22
(2020年5月12日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)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推進生態文明建設,筑牢國家西南生態安全屏障,維護生物安全和生態安全,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,推動綠色循環低碳發展,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,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,努力把云南建設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、中國最美麗省份,根據有關法律、法規,結合本省實際,制定本條例。
